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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近發現護玄寫的另一個作品:因與聿案簿錄

故事敘述一個後天形成的跳針眼大學生和後天不會講話的高中生一起去幫助好兄弟的故事〈其實是被迫?〉

這些不是我要講的重點,重點是,書中除了最基本的鬼故事和驚悚劇情外,還寫出了真實社會的樣貌。

故事中的虞夏是個認真負責的員警,但也因為他公私分明,不免得罪某些權貴,而使原本應該升職升到天邊去的他被壓在機成當小隊長出生入死。

現在有些人在提倡廢除死刑,但是,如果廢除死刑,台灣的監獄有限,不可能全部的死罪改成無期徒刑,這樣監獄會爆掉,法官一定會改成有期徒刑。

這樣,那如果殺人犯出獄後再犯呢?漢朝劉邦說殺人償命,那時連過失殺人都被判死了,更何況現在謀殺、情殺、弒父殺母都有。

殺人犯是失去幾年的自由,被害人失去的是自己的生命,它們永遠不會再說話,再做自己想做的事,成了冰冷的屍體,那他們的家屬呢?永遠為此傷心的拭淚?

不是後不後悔的問題,是責任,大人都教導小孩要為自己的行為負責,亙何況是大人?

故事中的王兆堂,為了自己的利益,為了自己強烈的佔有慾,間接害死了許多人,毀了許多美滿的家庭,只因為他不要別人比他好。

雖然最後他被冤魂們殺了,但是,那是故事,現實世界中的怨魂在怨在恨,都無法報愁,我本身看的到,我也時常看到路邊的魂在茫然無措,憤恨的、難過的...都無法決定自己該何去何從。

小聿對阿因說過一句話:「法律不會還給我家!」他的家壞掉了,只留下他已經跟著家人死去的心,這種被害者,它們又該怎麼辦?

我不贊成廢除死刑,一命抵一命,當你們在喊著:「給犯人人權!」時,有沒有想過,當壞人在犯案時,有沒有給過被害人人權?

被害人死了,加害者還留有性命,還有生命,什麼都有可能,加害者還有未來,被害者什麼都沒有了,它們怎麼辦?他們的家人怎麼辦?

當你們這些高喊著人權的人變成了被害者,或是被害者的家屬時,你們還會說要廢除死刑嗎?失去親屬的痛你們能體會嗎?你們只會說給他們改過機會,可是,被害者沒有重生的機會了。

當時光機發明時,你們才能說給加害者機會,因為一時衝動鑄下的大錯,不是後悔就可以被原諒的。

時間不會重來,死者不會復生。

廢除死刑,對被害者、和他們的家屬,公平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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